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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登记提醒:2018年首期截止日期

2018年2月26日通知针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属申报范围的金融机构。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历史文件

主要步骤与区别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申报新加坡金融机构的,应登记CRS。法定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税务局鼓励在3月15日前完成,以预留处理意外困难的时间。通知发出时,已有超过500家申报机构登记。申报身份由CRS条例定义,不能仅以“金融机构”名称完成分类。通知指引机构使用快速登记指南,确认是否须登记、了解步骤及常见问题。文件区分建议的较早日期与法定截止日,并说明逾期登记构成违法。本通知是首期历史提醒,不代表每年都以3月15日为登记期限,也不同于CRS申报表提交截止日。复核历史合规时,应确定指定年末身份并保存登记确认;现行登记及申报义务则须按最新CRS指引核实。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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