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PDF

自愿GST登记条件

2026年1月指南说明自愿登记前后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自愿注册资格

2026年1月30日第一版适用尚无强制责任企业。可为应税供应、仅范围外供应如未进新货物过境货物、兼属国际服务的免税金融、或进口服务低值货物且注册也不能全抵进项。尚未交易可凭经营及明确拟开展证据申请,无明确计划不应申请。

申请前学习及三例外

董事独资合伙受托人或申报预备人交前完成Overview of GST课程测验。例外为上述经营者曾管理其他现有GST企业、预备人认证ATA/ATP、或申请OVR简化仅缴税模式。课程说明义务不保证批准。

GIRO保证及注册后条件

普通自愿注册前申请缴退款GIRO及主管要求的保证。后至少两年注册、维持GIRO、申请时未应税供应者两年或批准延长期内开始,遵守GST法全部义务、适用分阶段InvoiceNow及其修订、另加IRAS条件。3.1至3.3明确法律效力。

OVR条件与撤销

OVR自愿简化仅缴税可个案要求注册前保证,后至少两年、遵法及附加条件。原另列该路径,不直接把所有普通GIRO/InvoiceNow条件套入。违反适用前后条件主管可撤销,疑问经Contact Us联系GST部门。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