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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出租费用:15% 选择、利息与十四项 FAQ

2026 年 1 月版说明资格、混合用途排除、共有选择、年度一致及两组完整例子。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版本与选择

本篇依据 2026 年 1 月 30 日第三版指南,前两版分别发布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和 2016 年 3 月 18 日。自 YA 2016 起,个人取得新加坡住宅物业第 10(1)(f) 条下的被动租金,可用总租金的 15% 代替非利息实际费用,再另扣符合第 14(1) 条的实际按揭利息。总租金包括家具、装置租金及租户支付的维护费;第 10(1)(a) 条下的出租业务收入不适用此安排。

住宅与全部非住宅排除

物业须按获准用途属于住宅;改建住宅或公寓还须符合单一年值及规划许可等要求。如果赚取租金期间的任何时间,物业任何部分获准作非住宅用途,即使租户实际上把它用于居住,也不符合条件。指南列出的排除例子包括托儿或学生照护设施、幼儿园、体育俱乐部住宿、小屋、福利院、医院、临终或康复设施、疗养护理设施、酒店、背包客住宿、寄宿或招待所、服务公寓、员工宿舍及学生寄宿设施。

三排除与同年一致

没有发生可扣除非利息费用的物业、合伙取得的租金及信托持有的物业,不能使用推定费用。如已发生房产税等合资格费用,15% 推定额可以高于实际费用,例如总租金 S$10,000 可对应 S$1,500。一个人在同一 YA 持有多套住宅时,须统一选择实际费用或推定费用,不能逐套择优;下一 YA 可重新选择。

YA 2026 算例

YA 2026 算例中,X 在 2025 年每月收租 S$4,000,全年总租金为 S$48,000,其他可扣费用为 S$7,000,按揭利息为 S$9,500。采用实际费用时,净租金为 S$48,000−S$9,500−S$7,000=S$31,500。采用推定费用时,扣除 15% 即 S$7,200 及同一笔利息,净租金为 S$31,300。按揭本金不能作为利息扣除。

共有人可独立

A、B、C 各取得租金 S$10,000,各自实际费用为 S$1,560,合计 S$4,680。A 和 B 可分别使用 S$1,500 推定费用,C 则可凭记录申请 S$1,560 实际费用。即使 C 的部分费用其后被拒绝,也不影响 A、B 的选择。共有人各自选择,与同一人多套住宅须统一选择,是不同规则。

FAQ 物业例

同时持有一套住宅和一套商业物业时,住宅可用推定费用,商业物业仍须按实际费用申报。单一年值的店屋如楼下为咖啡店、楼上为住宅,整体不符合条件。排屋部分获准非住宅用途,或半独立屋获准作为幼儿园,也不适用。HDB 房间出租或住宅转租,如发生合资格非利息费用,则可适用;非居民个人也可使用。属于出租经营业务的收入仍按实际经营费用处理。

申报证据与更改

电子申报会按预填总租金计算推定费用,输入实际费用则表示退出该选择;纸本申报须自行填写租金及选择。仅使用推定费用时,无须保留其所代替的底层费用记录,但实际利息及其他实际费用须保留证明,自相关 YA 起保存五年以备查核。收到 NOA 后欲由推定费用改为实际费用,应在三十天内通知 Comptroller。2016 年修订了定义及 FAQ,2026 年更新了附录;查询可通过 Contact Us → Individual Income Tax。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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