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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与航空供应的GST处理

航空供应的零税率取决于飞机用途、零件定义及适航或维修证明。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确认飞机零件身份

合资格飞机须完全用于或拟用于国际航行,或属于军用飞机。有限展示、试飞或机场转移不一定改变其身份。零件须专为飞机设计,普通材料和地面设备被排除。合资格飞机的销售及租赁可不论客户或交付地点采用零税率,零件则另须规定适航认证。

保存服务交易证据

供应商应保存合同、订单、发票、付款资料、飞机用途证据及放行合格证。维修待遇按机上、拆装或认证维修等规定路线判断。未获认证的合同供应商在合资格分包商实际维修且书面记录齐备时,可能适用相关安排。非国际飞机、进口、燃料及装卸各有独立条款,不能视为全行业免税。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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