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及准备
适合结构复杂或交易多且有书面税务风险治理的GST企业。条件包括GST登记至少三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表、良好税务海关纪录、无正在进行的IRAS GST审计及合资格独立复核人。主要控制须达自查清单标准,包含至少60%指定或等效功能。提交GST F23并获参与批准后开始正式复核。
复核、评级及持续义务
复核覆盖代表性12个月及选取六个月测试期。参与批准后15个月内交事实报告等材料。达标可获五年Premium或三年Merit。首次获评级后复核须18个月内完成;不续期须到期前六个月交最终复核。首次复核真实错误宽免罚款以主动披露、付清税款及获评级为条件。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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