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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进度付款与GST

建筑服务通常应税,进度款、保留款和材料反收费须按真实合同分别核算。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正确核合同供应

新加坡建筑、改建、维修及拆卸服务,无论项目是住宅还是商业用途,通常均应税。进度款及保留款按发票与付款的较早日期处理;待认证的临时索款函不同于最终发票。企业应保存建筑师或工程认证,并在金额改变时调整。海外土地服务及货物须按相应国际或所在地规则另行判断。

避免抵销独立供应

合同同时包含材料与施工时,总包商反收材料款不会减少 GST 总合同供应,双方须分别记录各自供应;纯人工合同则按不同事实分析。招标文件款或可抵未来付款的定金可能应税,违约赔款却不会仅因收到款项就成为服务。费用报销与代理代付也须区分,并保存合同、发票及付款证据。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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