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实施及目的
本文依据2026年1月30日十七页第六版;早期版本为2004、2005、2007、2013及2022年。AMFT自2005年1月1日起,透过免先付指定本地船用燃油采购GST改善获批交易商现金流。一般批准三年,税局可批较短期限。
只有MFO采购适用
合资格船用燃油MFO用于远洋船发动机,例如380cSt;船用柴油MDO、船用轻柴油MGO及LNG不纳入采购待遇。指南引用SS 648、SS 600及ISO 8217质量标准。有争议可依据最新适用标准请MPA或合资格验船师辨别,不能只看一般bunker fuel名称。
本地采购与进口不同
获批买方可向GST供应商买MFO而不付GST,卖方不必自己获AMFT批准。通知供应商状态并确保发票没有GST金额、注明AMFT免付。进口仍须GST,除非另有MES等进口暂停计划。AMFT本身不是海关进口GST暂停批准。
全部申请条件及法律效力
指南明确第6节条件具有法律效力。企业须在新加坡成立或登记,主营向远洋船供燃油,已开始供应MFO,申请时持MPA有效牌照且余期至少三个月。一般判断十二个月燃油销售至少占总销售50%。
还须GST登记,海关消费税、所得税、物业税及GST合规缴款良好,内部控制会计记录良好,遵守所有条件,并在批准后失条件时承担完整GST责任。税局可调整增设要求,也可在批准或续期要求担保并书面通知。
表格及全部申请证明
提交GST F16,简述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MFO供买方,附允许供应MFO的MPA燃油供应商牌照及最新审计报表。只供MGO/LNG牌照或燃油船营运牌照不获接受。
最新年度未审计时,交最近审计报表和外部审计员说明预计完成日、延误原因的信。MFO交易少于十二个月者,要从开始起预测十二个月MFO采购、全部MFO/MDO/MGO/LNG燃油销售及总收入,说明基础并附合同。税局在收到完整资料后一个月通知结果,不能把不完整申请日当作起点。
持续责任及通知
第8节要求也有法律效力。给供应商注明有效期的批准信,分开保存可识别MFO买卖记录并按要求提供,遵守记录控制。知道AMFT将撤销或不续期时立即通知所有MFO供应商,知道燃油牌照将撤销不续时立即通知税局。旧信不能支持失资格后继续使用。
发票、交付及付款证明
保存没有GST金额而附AMFT注明的供应商税务发票、收货签认交货单、付款及适用验船认证。卖予另一获批方也须开同类注明发票。这是特定计划处理,不等于把普通零税率发票作为替代。
双方报税格
卖方按发票S$价值填Box 1标准税率供应,计划下没有对应Box 6销项;获批买方填Box 5采购,没有Box 7进项,因为未付税,并依供应时间。它仍是标准税率本地供应的免付款机制,不是看到无税便填出口零税率。
违规补税但不得对应扣回
失资格如牌照撤销后不通知仍留计划,或违反条件,都属违规。因买方违规导致供应商未收GST,买方须补缴并作为Box 6销项,没有对应进项,因为此付款仅因买方违约。
脚注区别供应商自己漏收,而没有合理依据归因买方违规的情况,不能自动用同一追偿。另有MFO数量种类无法对账差异时,买卖方按审查发现可能承担GST。
期限、续批及取消GST
希望到期立即继续,应最迟到期前三个月申请续批。违条件、失资格或申请虚假误导不准确,税局可不预告撤销。取消GST时仍依一般规则,AMFT或暂停计划采购而未付税的剩余货物,适用时也须作为资产存货计销项。
集团、海外委托人及卖方义务
GST集团由代表成员统一申报,但AMFT只给合资格成员,不会扩及全部。获批者之后入集团,其状态仍属于自身。第33(1)条代理的海外委托人不能借代理状态免付本地MFO GST。供应商原则上仍有一般GST义务及上文发票申报要求,不能因集团有成员获批便认可全部客户。
附录1两条完整交易链
链A中获批A或未获批B,卖予获批C,两个本地供应都可计划免付;卖方进口仍须税,除非另获进口计划。C直接交外国航向船上或出口,有充分出口证明时可零税率。
链B中同样卖方卖给未获批C,两者都须收并计本地现行GST,无关卖方自身批准。C之后合资格出口仍可零税率。因此卖方批准、买方批准及出口身份是三个不同判断。
附录2库存及控制
逐笔跟踪MFO销售到获批买方,并以库存系统记录采购,证明全部及免付交易的数量价值。适用时每年至少完整盘点或库存审查,所有差异都编对账。税局要求时提供对库存销售抽查的持牌验船师认证。
附录2全部记录类别
每项采购销售保存订单、付款收款、买方签认交货单、适用验船证明及供应商发票。数量价值都对账,并把计划交易与其他应税交易分开。随时可交税局,至少保存五年;电子无需GST预先批准,但须遵守GST企业保存指南。附录另重复报税格、发票注明、差异责任和取消登记处理,已在上文说明。
附录3完整50%计算
填申请人、UEN及与F16第2.2节相同十二个月。例子燃油销售S$2,000,000,加租金利息等其他690,680,总2,690,680;比例2,000,000除2,690,680为74.33%,符合至少50%。
仅为资格比例,销售可计MFO、MDO、MGO和LNG,包括自身业务及作为第33(2)条海外委托人本地代理的销售。不能因此让后三种燃油采购免先付,也不能用此33(2)比例说明,推翻另题33(1)海外委托人不能借代理批准的限制。
十项问题、修订及查询
十题分别涉及保存、卖买方格、期限、取消登记、续期、卖方责任、集团、海外委托人及发票,均已上文完整说明。2022修订标准、海关合规、记录发票,移除旧担保信附录,改为需要担保时书面通知。本文采用2026第六版并完整整理三附录,查询可在IRAS Contact Us向GST部门提出,原文保留。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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