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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非营利:收费资金进项GST

问答解释慈善及非营利机构的收费、无条件资助,以及进项税分摊与年度调整。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核供应资金

补贴服务费、设施租金及员工费用收回可能是应税收入。没有直接回报的资金通常不是销项税对价,但非业务收入可能影响进项税分摊。广告赞助及交换安排须单独分析。抵扣应依据实际GST凭证,不能将全部成本直接乘税率或使用他人的发票。

恰当抵扣调整

纯应税业务、免费公益活动和共同补贴成本的抵扣不同。暂用上年度比例的机构仍须按规定更新。非营利机构通常须年终调整;合资格登记慈善机构的特定年度方法另有条件。应同时检查进口服务、低值商品及过去申报错误。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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