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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与预订服务GST

第二版指南区分以主事人身份销售旅游产品,以及自2023年起适用的预订安排服务规则。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区分产品安排服务

国际客运可按规定适用零税率。以主事人身份提供住宿时,应按物业所在地判断;境外住宿不属于新加坡征税范围。组合旅程须区分新加坡与境外部分。代理安排预订,并不因收取票款或房费就成为基础产品的供应方。

按当前安排服务测试

2023年1月1日起,安排国际客运、保险及住宿的服务须核对海外合同客户和合资格直接受益人。本地客户或未登记受益人一般不满足指定条件,即使旅程在境外。应保存代理合同、旅客身份及取消费资料,并另评估海外供应商登记和反向征税。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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