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核准地址
地址由门牌、适用单元号、街名和六位邮编组成,唯一核准地址方便急救递送寻路。开发商业主或代表在新号申请前,须获URA Written Permission,政府开发则对应Planning Clearance,再用Property Name and Address申请,批准发Certificate of Numbering。提交前先按手册拟号。
展示规则
颜色须与背景对比,材料耐用不吸水,十米可读。门牌置外门前墙或围界入口,从道路清晰可见;前墙高1.5至6米,其他位置1至2.5米,可用阿拉伯数字及罗马字母。单元号在门外或旁,或同层大厅走廊可见位置,高1.5至6米。业主展示义务依据Property Tax (Property Numbers) Regulations。
水平门牌
按IRAS确定道路方向,左边奇数递增右边偶数递增,不得任意跳号。通常按通往开发项目的街道,车入口在小路但主要入口也在大路时IRAS可用大路编号。可能分割地块可预留号码。
字母与混合开发
数字不足可附A、B、C,例如一独立屋改三排屋可12、12A、12B;为免混淆不用I或O。商住混合开发可为不同部分分门牌,例Compassvale Bow 70至76,是否分别编号视建筑设计而非当然权利。
垂直楼层与特别楼层
#01-01先楼层后单位,地面层#01、#02递增,地下#B1、#B2。楼层依URA批准图,不能跳层号。内楼梯夹层算同层,有外部通道者经批准可独立层。屋顶通常非正式楼层,除规划批准;例四层#04-01/02,屋顶单元#04-03。
单位次序及分割
一般顺时针从#XX-01,分割后保留原号及一个字母后缀,例如#05-01、#05-01A,不用I/O。旧店屋字母地址可改门牌加单位:88、88A、88B、88C Amoy Street改88 Amoy Street #01-01至#04-01。新单位与正上方编号一致,如#01-103对应#02-103。
多栋、临时空间与裁量
多栋单位序号连续不可重,三栋例01至20、21至40、41至60。推车ATM售货机摊亭广告牌等临时空间用K,如#B1-K1/K2;可分割商业单位可预留编号。规则例图非穷尽,IRAS可按个案偏离,通过propertynaa.gov.sg服务询问。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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