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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IRAS

同一年更换雇主:所得税重新评估

如税务清算后在同年开始另一份新加坡工作,原评税未必是全年最终税额。IRAS 会合并雇佣收入并核对全年工作期间。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合并收入与工作期间

所得税以前一年收入评估,例如 YA 2026 对应 2025 年收入。同一历年两位雇主的收入合并计算,已缴税额抵扣最终税款。新增工作天数可能令非居民转为居民处理,或在合计超过 60 天时取消此前短期豁免。

避免重复申报已清算收入

原文说明已通过税务清算申报的雇佣收入无需重复申报;新雇主通过 AIS 提交的收入亦已预填。新雇主的非 AIS 收入及其他应税收入仍须申报。清算通常终止原 GIRO 计划;如随即受雇于新加坡雇主并申请继续分期,应提供新准证或原则批准,以及签署合同或雇主确认。新雇主为非居民时仍不适用 GIRO。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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