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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收取海外收入:一般规则与例外

个人在新加坡收取的海外收入一般不征税,但原文列出仍须征税及申报的情况。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核对是否适用例外

页面列出经新加坡合伙收取收入、本地雇佣附带海外职责、本地业务附带海外业务、为海外雇主在新加坡工作,以及代表新加坡政府在海外受雇。银行账户地点本身不能决定结果。公民或居民代表政府在海外工作,其收入包括海外津贴视为新加坡来源,可按批准安排减免。

按类别申报应税收入

不征税海外收入无需申报,应税部分按性质填入雇佣、经营或其他收入,参与 AIS 的雇主电子提交资料。同一收入在海外征税时,应核对双重征税减免及协定条件。申请海外津贴减免的雇员应向雇主了解办理资料。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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