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PDF

物业持有人:销售租赁GST

物业 GST 须先区分住宅、非住宅及混合用途,再检查登记和进项抵扣。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7 Aug 2026

确认批准用途

空置住宅的销售及租赁通常免税,已登记 GST 的业务供应非住宅则通常应税。混合用途须按规定划分,家具和装置还可能另行应税。分类应依据主管机关批准用途及规定清单,不能只采用家庭办公室等营销名称;酒店和服务式公寓也有各自规定。

检查登记证据

应税物业活动可能触发100万新元登记测试,单独免税住宅销售则不触发。非住宅资产出售的例外及业务活动判定均有条件。应保存合同、批准用途及发票,按供应时间申报,并只对合资格应税活动抵扣进项税。住宅混合业务还须检查部分免税及相关进口反向征税。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