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回期间及较旧文件申请
门户的 Notices/Letters 与 GST 栏目提供过去三年的文件,申报确认记录可在三个工作日后取回。须启用文件弹窗,并具备 GST Filing and Applications 权限。
未能找到的文件,可按网页流程申请最多五年前的记录;每次查询费为 20 新元,每页另收 0.30 新元。应在 IRAS 确认费用后,依指示付款。重要文件发出时宜及时保存,不能把门户可查期间视为永久存储;文件取回服务也不取代五年商业记录保存要求。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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