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求
第 13A 条对合资格航运活动的指定收入提供豁免,包括部分新加坡及外国船舶营运。合资格第 13A 条收入在年度税表及计算中列报金额和性质,无须就该豁免另向 IRAS 申请。第 13E 条涉及获批准国际航运处理,须与自动法定类别区分。船舶出售收益、租赁、附带活动及管理服务有不同条件和日期,航运企业并非所有收入都免税。应区分免税及应税收入并分配费用,按详细表格判断,不能只凭登记状态作全面豁免。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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