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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与拉脱维亚CRS交换协议

新加坡与拉脱维亚协议于2016年12月20日签订,2017年2月27日生效。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适用税务居民身份及机构定义

协议以行政互助公约为依据,拉脱维亚财政部或其授权代表为主管机关。资料涵盖CRS税务居民身份持有人、相关控制人、识别、余额或销户及按账户类型付款。机构和分行按所在地归属,不能把海外分行当本地机构。

准备完整年度资料

双方配套法规生效后,交换2017及以后年度信息,年后九个月内办理。新加坡的拉脱维亚保管账户总出售所得首从2018年开始。机构须核税务居民身份和税号证据,经本国渠道申报;协议不替代具体操作义务。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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