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受托人及准备FATCA资料
第一部分须申报新加坡金融机构税务编号,该机构即这些受托人文件化信托的受托人。新增或修改FATCA记录前,在FI AEOI资料更新受托人GIIN,以识别承担该信托FATCA尽调及报告责任的机构。
新增与修改及年度栏
新增信托名称必填,并须填CRS起始年、FATCA起始年或两者。修改时现有TDT参考编号必填。每行列操作、信托编号/名称、可用新加坡编号及独立CRS/FATCA起止年度,不能把两个制度当作同一范围。
容量及验证
两页共四十二个编号行,超过时使用新PDF。提交前须执行最后验证功能,文件说明未验证表会被拒。填完所有可见行不等于已通过验证。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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