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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物业业主:通知选择及合并提醒

个人业主可选非主收件物业并从下次一月账单合并电子提醒。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12 Aug 2024

联系渠道地址

2024年8月12日Personal Tax > Profile > Update Contact & Notification Preferences,Edit联系、选短信电邮或两者、改全部税种邮寄地址。物业通知邮新址,其他安排myTax Mail;电子提醒通知文件可查看,非文件本身。

选额外物业

主收件默认获提醒,非主可Customise by Taxes > View/Edit Property List勾物业Select,勾声明Save Changes按渠道收取,非改变业权余额。

合并与时间

多于一物业且已选电子渠道可勾取消全物业合并、声明Save Changes;下次一月账单生效非即时合并已有通知。源咨询go.gov.sg/iraschat-login周一至五8至17时假日除外或1800 356 8300。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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