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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居民证明申请:税务代理

完整整理税务代理COR申请,从客户选择到公司/VCC/子基金声明、审批及回执。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15 Dec 2021

选择客户及管理待审批记录

进入企业税务居民证明服务,新申请须填客户税务编号。编制者可看到已转交审批项目,但只有审批者可删除或正式提交待审批记录。审批者可调取或取消申请。本指南说明最后更新超过21日的记录会被删除;COR模板变更可能令草稿失效并需重建申请。

公司历年选择

应选择公司实际收到境外收入的历年,而非课税年度。可选年份受成立日期及相应协定生效日限制。原文示例中公司2019年成立,即使柬埔寨协定2018年生效,选择仍从2019年开始;2020年取得收入填历年2020。

VCC与子基金申请

非伞型VCC为自身申请,伞型VCC可选择VCC及子基金。VCC年份受成立及协定日期限制。子基金须填税务编号以预填名称,再补充资料;可选年份受与伞型VCC关系起始年及协定生效年限制,同样须填收取收入历年。每次最多五个子基金,更多须另行申请。

复核、声明及提交

核对确认页、修订错误并完成声明及申请人/联系人资料。审批者提交IRAS,编制者转交审批,并确认相应操作。确认页及回执可保存或打印。只有成功正式提交IRAS才产生回执编号,内部转交待审批没有该编号。

其他客户及版本日期

完成后可通过下一客户功能处理其他客户,应分别保存各客户回执。十九页税务代理版发布于2021年12月15日,所述保留期限及申请步骤依该版本,并非表示提交表格就必定获得COR。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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