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与日期区别
已婚、离婚或丧偶工作母亲须有应税劳动所得,并支持符合 QCR 或残障条件的公民孩子。202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或领养,按顺序 S$8,000、S$10,000,第三及之后 S$12,000。较早孩子一般按劳动所得 15%、20%、25%,但较早出生、2024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公民者使用固定金额。单身及男性排除。
排序、上限与核对
排序按规定出生、婚姻或领养事件,并包括已故或合资格死产孩子。总 WMCR 不能超过母亲劳动所得 100%。QCR 或残障先计算,每名与 WMCR 合计最高 S$50,000,总个人减免 S$80,000。孩子收入或资格变化须核对预填,按适用重新申报或评税更正。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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