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清单及版本
三页文件列出2004年自动化设备规则,制定于2004年8月11日,自YA 2004及之后年度适用,为第19A(2)条资本津贴规定设备,并撤销旧R 4规则。此版本含2010年12月15日生效的S 766/2010修订。它是设备清单,并非完整现行津贴计算,也不是对所有称为自动化的资产一律批准。
1. 图像及图形处理
显示、传真、光学字符读取、激光打印、绘图、照排、数字打印、直接成像及扫描设备。
2. 数据处理与资讯科技
大型、小型及微型电脑、台式及笔记本电脑、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其他IT装置及周边。
3. 通讯与网络
调制解调器、多路复用、网络处理、服务器、接口转换、路由器、交换机、网络布线、IP电话、宽带、安全及认证设施。
4. IT软件
办公及办公自动化、ERP、客户关系管理(预订、登记、排队、下单、账单及收款)、库存、记录、知识、人力及薪酬、财务及业务管理(会计与资产),以及员工商务旅行申请、资料和管理软件。
5至9. 设计、生产、运输及测量
5为CAD与CAM软件;6为自动把表面贴装元件装到印刷电路板的机器;7为可自动换刀的电脑控制切削或去除设备,包括CNC车床、铣床、电火花线切割、加工中心、磨床、压力机及激光;8为工厂或办公室内可重新编程的无人导引运输车;9为工业、研究或培训用电脑控制坐标测量,包括在线视觉检查及自动测试。
10至12. 检索、制造单元及仓储
10为自动信息储存检索(含RFID和条码),以及电脑控制且配自动提取装置的货物储存检索机器;11为至少含电脑控制机器及机器人的柔性制造单元,包括装配机器人、机器人系统和自动包装线;12为自动仓储设备及软件、车队管理、无线终端仓库系统、超窄巷道设备、物料搬运、配页装订、ERP、物料资源及制造商资源计划。
13至17. 行业自动化
13为化学、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制造的自动检查、测试、包装与控制,包括高速压片及泡罩包装、红外探测、模具及部件视觉检查、模内分拣及质量分析;14为工厂塑料、陶瓷或金属部件注塑机;15为自动化学品处理;16为制图打印的电脑直接制版及直接印刷;17为食品自动加工、包装或保鲜。
18至23. 半导体、港口、导航及服务设备
18为半导体晶圆或封装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含装配测试;19为自动装配测试;20为港口自动操作;21为汽车导航,含车联网及GPS;22为食品加工用自动厨房设备;23为互动购物车或服务亭。
24至29. 医疗、酒店、场馆及建筑
24为医疗自动配药;25为酒店自动客房整理,含床垫升降;26为会议展览自动座椅,含可收缩剧院座位;27为自爬式脚手架;28为固定或车载混凝土泵;29为乘坐式动力抹平机。
文件所示修订标记
S 766/2010明确标在第1至4、10、18、19及21至29项。申领时仍核实际设备及适用法律;此清单没有列购买成本上限或统一扣除率。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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