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及两种相反的用途变化
本文依据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二十六页第三版,早期版本为2022年4月5日及2024年1月12日。适用于持有存货及业务资产的企业,包括独资和合伙。存货改作非交易或资本用途,与资本资产转为出售存货,税务后果不同,都不能简单视为没有收款就没有税务处理。
转拨、转换及公开市场价值
转拨是把存货永久留作正常业务销售以外的用途;转换则是非交易或资本资产变成存货。必须由事实证明实际改变及日期。公开市场价值OMV取改变当日可在公开市场交易取得的价值。税务未折减值TWDV为扣除资本津贴后的税务余额,不等于会计账面净值。
生效及较早争议
第10J及32A条从2021年11月16日生效。指南也说明较早评税的确认安排,但2021年9月13日前已提出的法律程序例外。常见问题说明新法不用于进行中的争议,税局仍按个别事实处理。若争议是原资产究竟属于存货还是非交易资产,应先确定原性质,再判断之后是否发生用途转换。
第10J条:存货退出交易用途
转拨日的OMV作为贸易收入。存货成本按第14条一般规则、并受第15条限制扣除,而不是因为没有现金出售就记零收入。若改作业务使用的合资格机器设备,可按第19或19A条以转拨日OMV计算资本津贴,但新用途须另行符合津贴资格。
四种情形:估值日期与课税年分开
指南把估值日与税务调整的YA分开,四例均假设12月31日年结。A:2022年9月1日转拨,YA 2023申报且获接受,用当日OMV,在YA 2023调整。B:原报2023年3月1日、YA 2024,但税局2025年查明实际为2022年9月1日,用2022年9月1日OMV,在YA 2025调整。
C:原报2023年9月1日、YA 2024,但2025年查明实际为2024年3月1日,用2024年3月1日OMV,在YA 2025调整。D:2022年3月1日未申报转拨,2026年才发现,用2022年3月1日OMV,在YA 2026调整。不能把发现年度规则改成一律只修正原转拨年度。漏报导致少缴税,还可能涉及第95条。
易腐存货与合资格捐赠
捐赠易腐存货的表格例外,例如牛奶、面包、蔬果;米和罐头通常不属于易腐,但特定极短保存期限仍须看事实。易腐捐赠存货的OMV可能为零,这不是所有捐赠一概免申报。
第37(3)条合资格存货捐赠,例如合资格艺术品雕塑捐予认可博物馆,以及股份或不动产捐予IPC,转拨收入用成本而非OMV。成本可扣时,不产生转拨利润或亏损;另行加额捐赠扣除仍按合资格OMV,并在适用时按指南所述250%计算。
第32A条:资本资产转存货
转换以前的价值变动属资本性质,不计税也不可扣除。转换日OMV成为以后销售的存货成本;销售收入减该OMV,再减转换后的额外工程成本,得出的交易利润应税、交易亏损可扣。长期持有资产仅寻找买家,以原状或仅作极少改善出售,通常仍为资本处置,除非个别事实显示不同。
资本津贴及平衡调整
曾获资本津贴的合资格机器设备转为存货,应按第20条比较OMV与TWDV计算平衡调整。平衡征税额应税,但以过去给予的津贴总额为限;平衡津贴可扣。在包含转换日的基期对应YA申报。追回旧津贴,与转换前资本增值及以后存货销售利润,是不同项目。
谁须提交AC表格及提交时间
非个人应在用途改变对应基期的报税时提交AC Reporting Form,包括C-S、C-S Lite及相关信托申报。合伙只要含非个人合伙人,由主要合伙人提交,其他合伙人无需重复。独资个人及全部为个人的合伙不用此表,但仍须正确计算税务调整。
签署后透过myTax Mail随报税表或税务计算提交,表格预计约十分钟填写。申报当时无需附支持文件,但须保存当时形成的证明,供税局要求时提供。免交此表不等于免估值或免保留记录。
估值证明及独立报告
有现成报价的资产,例如上市股份,可参照当日收市价。历史成本超过S$100万的不动产,以及历史成本超过S$50万的专门或定制资产,指南要求独立估值。为遵守申报规定而合理支出的估值费,可在符合第14V条时扣除。
独立报告须清楚列出估值参数,便于税局核实;合理OMV可获接受。若资产性质或状况使当日没有市场,税局可考虑当时情况下合理的估值。仅有无证明的账务分录不足。
证明目的及实际改变日期
保存提案、董事决议、存货改列固定资产的账项、捐赠收据、只供出租广告及投资回报或现金流分析。资本资产改为开发出售存货,还应保存开发费或差额地价付款、承包商任命、开发商牌照及确定的开发行动计划。仅考虑或以前失败的计划不一定构成转换。大额付款是强证据,但其他事实可证明更早已确定改变。
附录A:电脑改供业务自用
交易商2022年9月1日买入五十台电脑,每台S$1,000。2023年4月15日其中两台改供业务使用,总成本S$2,000、OMV S$2,500。YA 2024列视同收入2,500,减可扣成本2,000,产生S$500贸易利润。按例子合资格假设,2,500也作为资本津贴基础,并在一年扣完。收入调整与资本津贴是两个独立项目。
附录B例1:出租机器改为出售
五十台机器中三十台用于出租,成本S$90,000;YA 2023及YA 2024各获30,000津贴,TWDV剩30,000。2024年1月15日转为存货,OMV 110,000,比TWDV高80,000,但平衡征税额限于已获津贴60,000,在YA 2025计入。
再支出40,000加工,2024年3月30日以205,000出售。YA 2025另有交易利润205,000减OMV 110,000减加工40,000,等于55,000。不能把原购入成本90,000代替转换日OMV。
附录B例2:办公物业重建出售
物业1999年以S$1,000万购入,自用办公并出租多余空间。2015年被拒绝的开发提案不构成转换。2023年9月22日新提案,11月30日获附条件批准,须付1,200万开发费。董事会12月15日承诺实施、12月18日付款,指南采用已明确承诺的12月15日为转换日。
当日OMV 2,500万,较原成本增加1,500万,作为YA 2024非应税资本增值。之后重建成本4,000万,2025年5月31日取得TOP,2025年12月31日结束年度内全部单位以1亿出售。YA 2026交易利润为1亿减转换OMV 2,500万减开发成本4,000万,等于3,500万。
附录C:全部申报字段
第一部分填写纳税人或合伙名称、税务编号及YA;第二部分选择转拨、转换或两者。第三部分a填写存货描述、购买或制造完工日、转拨日和原因、成本、账面净值、OMV、已申报利润亏损、独立估值有无,以及税务调整是否已列报。只有以前没有减值准备或公允价值调整时,账面净值才等于成本。
第三部分b填写资产描述、购买及转换日、原因、成本、转换OMV、已知的预计出售日、转换后增值工程、独立估值有无,以及平衡调整已列报或不适用。第四部分由授权人填写姓名、签名、职位和日期,确认资料真实完整并知悉错误声明后果。
附录C:支持文件核对表
核对表列出转换提案和董事决议、捐赠收据、投资回报研究或顾问建议、独立估值、仅供出租广告、开发费或差额地价付款、承包商任命、出售用开发商牌照及其他资料。只勾选实际拥有的证明。文件一般保留待查,不是勾选方格就代替底层证据。
附录D:三种不触发第10J条的情况
十三项常见问题还区别三种情况:资产从开始就有充分证明将用于捐赠或资本用途,便从未是存货,应持续采用其真实性质;商业赞助用掉存货,虽没出售仍属正常业务处置,费用按14及15条;同一人把存货移到另一业务继续出售,也不是转为非交易资本用途,之后销售仍正常计税。
开发商单位长期未售或临时出租,不足以单独证明转拨。税局看永久改变的整体证据,包括决议、分类和回报分析。这些区别与上文已解释的争议、个人合伙、成本扣除、估值、漏报、确定转换日期、普通资本出售及津贴追回,合计覆盖十三项问题。
修订及申报核对
2024年第二版更新附录C声明,本文采用2026年第三版。报税前应核对资产原性质、实际改变日期、OMV依据、成本扣除或平衡调整、正确YA及谁负责表格。指南列企业信托查询1800 356 8622、个人合伙1800 356 8300。四份附录均已整理进正文,原文PDF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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