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图适用对象
自YA 2020起,符合资格的自雇佣金代理人,年佣金总收入不超过S$50,000时,可选择按收入的25%计算视同业务费用。“不超过”包括恰好S$50,000;原图并未把选择扩大至雇员工资或所有其他业务。图中注明起始课税年度,但没有独立发布日期。
完整金额示例
总收入S$50,000,视同费用为25%×S$50,000=S$12,500,扣除后调整利润为S$37,500。这是从收入扣除费用,并非25%的所得税率,也不是退还S$12,500现金。
自动计算及实际费用选择
myTax Portal会为符合资格的自雇佣金代理人自动计算25%扣除。实际业务费用高于该金额、且希望按实际支出申领时,原图说明仍可在电子申报时选择。实际费用取代视同费用基础,不能在25%之外再加同一批实际支出而重复扣除。图中的申报画面只是示意,并非另一个申请表。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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