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新增产品范围
信息图列明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即央行发行的数字法定货币;指定电子货币产品;以及相关加密资产的间接持有及相关账户。加密资产类别包括以相关资产为参照的衍生合约或有关权益。机构应审查产品,并评估新纳入的个人及实体账户持有人和金融账户。这是CRS申报概览,不代表本项类别自动涵盖每一种直接加密资产交易。
指定电子货币的含义
指定电子货币以数字方式代表单一法定货币,例如电子钱包余额及预付卡。图列特征为收到资金后发行、可按面值赎回,并被发行人以外的人接受作为付款。分类应结合这些特征判断,不能仅凭钱包或卡的名称决定。原图并没有列个别产品的金额门槛或豁免。
申报控制人及权益持有人的角色
申报新加坡金融机构须列明与实体账户持有人关联的各控制人具体角色,包括所有权控制、其他方式控制或高级管理人员。以信托等法律安排构成的投资实体,还须申报权益持有人角色。适用时应反映多个角色,不能把所有人笼统称为所有者,否则会遗漏原图要求的区分。系统及流程须支持新增资料。
自我证明及账户资料
须注明每位账户持有人,以及适用时每位控制人,是否已提供有效自我证明。还须增加账户是否联名及联名持有人数量、账户类型——存款、托管、投资实体权益或债务权益、现金价值保险或年金——以及新账户或既有账户类别。这些是独立字段,不能用来代替人员身份或税收居民资料。
2027至2028年有限过渡安排
2027及2028可报告年度,对2027年1月1日前已维护的可报告账户,如角色资料尚未存在于可电子搜索记录中,可暂不报告控制人及权益持有人角色。账户日期及资料类别两个限制都须满足;已经可搜索的角色资料仍须申报。原图没有把这项过渡豁免扩展到自我证明、联名账户或所有新增字段,也没有给予之后年度同样豁免。
五项强化尽职调查要求
CRS目的下,双重居民账户持有人不再以冲突规则只申报一个居住地,须声明全部税收居民地;控制人穿透要求更明确,包括某些上市实体;审查自我证明时须考虑投资入籍及投资居留风险;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及时取得有效自我证明;仅当AML/KYC程序与FATF标准实质相似时才可依赖。机构应检讨开户及尽职调查、更新内部控制和员工指引。原图并非取消其他所有税务目的下的协定居民冲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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