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所得出发,不等于应税所得
IRAS2026年6月第二版第二模块A部分共36页,说明财务会计净收益或亏损,即FANIL,作为起点的确定、分配及货币规则。整体模块还处理强制和可选择调整;本部分提供调整概览,详细处理见其他部分。
GloBE所得或亏损是标准化会计基础金额,不是直接采用当地应税利润。新加坡对照表说明:当地可能不征税的资本收益或亏损仍可计入GloBE;股息通常排除,但短期组合持有股息例外;未汇回境外所得也可计入GloBE,即使没有计入新加坡应税所得。新加坡单层免税股息及合格免税境外股息另有本地处理,仍须完成分类及GloBE调整,不能理解为所有款项在两个系统均应税。
两阶段计算与调整概览
先确定每个组成实体FANIL,包括分配取得的透视实体FANIL;再作规定或允许调整,包括实体之间重新分配,得出GloBE所得或亏损。辖区合计随后进入有效税率及超额利润计算。
强制调整概览包括净税项开支、股份收购调整、排除股息及股权损益、重估损益、不对称外汇、违法付款及罚款、会计政策变化、养老金计提、独立交易处理、保险人、集团内融资、额外一级资本、航运排除、常设机构及透视实体分配、控制权益转让、资产负债转移,以及QRTC和MTTC计作所得。选择主题包括股息及股权损益、困难公司、实现原则、股份报酬、五年收益确认、集团内交易、外汇对冲及税务公允价值调整。这是导航清单,不代表每项都可无条件排除。
普通组成实体及替代报表路径
非属常设机构的实体,主要FANIL是编制最终母实体合并报表时确定的该实体净收益或亏损,并在抵销集团内交易的合并调整前取值,不是把集团抵销后利润随意分给实体。
如不能合理实际确定该金额,才可用实体自身依据可接受或认可准则的报表,而且须实际按该准则编报、资料可靠,并消除自身与最终母实体准则之间超过100万欧元的永久性差异。收购历史使用不同准则的实体可说明难以转换的情形,但不是所有被收购企业都自动豁免。
不同年结日与DTT本地报表
实体结果已纳入最终母实体合并报表时,按实际合并的期间及方法取值。最终母实体2026年12月31日年结,可采用实体2026年11月30日年结结果;也可能组合该年度十一月数及实体2027年11月30日年度中的一月数。实体FANIL未纳入合并报表时,课件采用在最终母实体财政年度内结束的实体年度。
新加坡DTT本地报表规则要求所有当地组成实体与最终母实体年结日相同,并因新加坡法律要求或获外部审计而按当地准则编报。准则包括SFRS(I)、SFRS及小型实体SFRS。条件不符时,采用普通最终母实体合并路径及适用的难以实际确定替代规则。这里的本地报表规则,与强制使用新元计算所额外要求的功能货币条件不同。
常设机构与所得豁免实例
常设机构FANIL一般来自按指定认可准则编制的独立账目。没有独立账目时,依适用税收协议确定主实体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净收益或亏损。无协议但当地对常设机构征收类似所得税的税项时,依所在地法律;两者均无时,依OECD税收协定范本第7条。
实例将100营业利润归属于B辖区协议常设机构,没有可扣开支。B虽然豁免50%所得,常设机构FANIL仍为100;A辖区主实体调整自身FANIL,避免再计同一常设机构所得。当地免税不会把底层会计金额变成50。
无国籍常设机构图示及所得计量
图示说明:依据主实体辖区法律存在实际或视同营业场所,通过该场所在主实体辖区外经营,而主实体辖区豁免归属于这些经营的所得。依引用的无国籍常设机构条款,FANIL为该免税所得减相关开支,但这些开支不得已在主实体辖区扣除。
纯文字抽取遗漏了部分定义框,因此须核对原图。仅有境外活动或免税不足以确定这项分类;营业场所、经营条件及法定常设机构和地点规则也须适用。
透视实体及新增法定类别
实体在成立辖区对所得、开支、利润或亏损具有税务透明性时,相应范围属于透视实体;但在另一辖区是税务居民且所得或利润须缴涵盖税项的情形除外。第3(1A)条新增一种类别:在任何辖区都不是税务居民,且成立辖区不征相关DTT、涵盖税项或QDMTT;并在归属于所有人的相应金额范围具有透明性、成立地无营业场所且金额不归属于常设机构。
第19页把无居民及无税条件放在类似排除图标旁,若照图面理解可能把方向颠倒。官方合并法第3(1A)条确认,它们是新增类别的条件,而非排除合格实体的理由。相关条件应以[正式法条](https://sso.agc.gov.sg/Act/MEMTA2024)为准。
参考实体与反向混合分类
参考实体一般是本身不属透视实体的组成实体所有人,直接或经一个或多个透视实体持有权益。图示分别显示它作为直接持有透视实体及经中间透视实体持有下层实体的参考方。如没有组成实体符合参考实体规则,即使最终母实体本身是透视实体,也由其担任参考实体。
参考实体辖区把该透视实体及每个中间透视实体均视为税务透明时,对归属于参考实体的金额按透明实体处理。只要参考辖区把该实体或任一中间实体视为不透明,相应金额便属于反向混合处理。因此分类可能随参考实体及持有链变化,不是仅依据注册地法律形式决定。
分配顺序及完整有限合伙实例
普通非最终母实体透视实体,先剔除归属于集团外所有人的FANIL,再把余下归属于常设机构的金额分配给常设机构。然后,在参考实体辖区把该透视实体及每个中间实体视为透明的范围,把余额分给参考实体;这一步未分配金额按反向混合处理留在透视实体。
新加坡有限合伙实例FANIL为100,A、B、C权益分别10%、60%、30%。A属于集团外,因此10剔除。B是不属透视实体的组成实体所有人,其辖区视合伙透明,故60分给B。C同样是不属透视实体的组成实体所有人,但其辖区不视合伙透明,因此30作为反向混合所得留在新加坡合伙,实例中须适用DTT。三种结果都依赖列明的权益及辖区事实。
透视最终母实体及本部分范围
透视最终母实体直接或经其他透视实体持有一个透视实体时,采用普通分配顺序,但相关集团外所有人份额不适用第一步剔除。把所有透视实体都当普通非最终母实体处理,会错误排除所得。
透视最终母实体、其常设机构,以及在其辖区具有透明性、由其直接或仅经透视实体持有的另一透视实体常设机构,另适用特别规则。本部分识别这些类别,并引用第一附表6(12)及6(12A),没有逐项展开全部特别计算,不能从普通分配实例自行编造,须结合引用条文阅读。
列报货币及适用换算准则
FANIL及MMT计算一般使用有关年度最终母实体合并报表货币。没有该等报表时,使用假设按适用认可准则必须编报时应采用的货币。这是列报货币,须与各实体功能货币区别。
其他货币金额依适用会计准则换算,包括适用恶性通胀指引,即使该准则原本未要求对该金额换算也须执行。FANIL来自最终母实体合并时,用其合并准则;来自允许的替代实体报表时,用编制该报表的可接受或认可准则。不能任意以方便的即期汇率代替这些规则。
DTT货币条件及五年选择周期
全部新加坡组成实体与最终母实体年结日相同,按新加坡法律要求或经外部审计的合格本地准则编报,且功能货币为新元时,DTT须用新元。这也适用于位于新加坡的独立合营或合营集团实体。任何当地组成实体不以新元作功能货币时,可选择新元或最终母实体列报货币,功能货币金额依当地准则换算。
选择在作出年度及其后四年不得撤销。FY1选择须持续至FY5;FY6撤销后,FY6及随后FY7至FY10不得再作新选择。约束期与再选择限制须分别记录,撤销并不允许立即改选另一货币。
欧元门槛及汇率顺序
MMT法门槛以欧元计。列报货币不是欧元时,按相关财政年度开始前一日历年十二月的每日汇率平均换算。首先用欧洲央行ECB平均;无法取得则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平均;两者均无则用管理列报货币机构的每日汇率平均。
底层金额尚非列报货币时,先依适用会计准则换成列报货币,再按规定十二月汇率转欧元。这项两步门槛测试,与普通会计换算及DTT货币选择不同。保存期间、汇率来源及换算顺序,才能复核门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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