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说明
八页说明解释《跨国企业(最低税)法2024》下集团登记,区分全球过渡年、新加坡首个测试财年、MTT登记、本地申报任命及完整实体清单。集团和最终母实体名称须与已提交或预计提交的GIR一致。
过渡年可早于新加坡实施
过渡年取集团首次进入任何地区合格IIR/UTPR,或须在新加坡登记MTT/DTT的较早财年。两个例子分别有外国最终母实体、外国中间母实体在2024进入合格IIR;即使新加坡2025实施、或最终母实体在新加坡,过渡年仍是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能自动填2025。
门槛与首个测试财年
最终母实体合并报表收入在测试年前四个财年至少两年达7.5亿欧元,并有新加坡成员实体、合营,或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反向混合实体。首个测试财年须2025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按最终母实体合并会计期间:12月年结为2025全年;3月年结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6月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9月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
视同合并与多母集团
已编合并报表填No;没有则填Yes,按本应编制的报表测试,使用授权可接受准则,或已调整避免重大竞争扭曲的准则。两个以上最终母实体经正式安排结合业务,即使股权分离也可为单一多母集团。表格最多三名最终母实体;第四名起把名称、TIN及地区发给[email protected]。
最终母实体号码与所在地
新加坡实体填ACRA UEN,外国成立但在新加坡的实体用IRAS ASGD号码。外国最终母实体用GIR TIN,尚未提交则用预计GIR号码。非穿透实体按税务居民地;无居民地时按设立、成立或注册地区。穿透最终母实体按法律成立地区;详见法第5条。
年结:四个例子及改变期间
十二个月年结填月日,如12月31日或6月15日。52/53周年结例子一为12月最后星期日: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7日,按表格“Last day of the month”、Sun、Dec填写。另一例是最接近12月31日的星期日:同日起至2027年1月3日,选指定日期最近星期、Sun、Dec、31。改变年结造成长短财年时用新年结,例如12月2025改3月2026,填3月31日。
MTT与责任成员
MTT针对新加坡母实体在境外和无国籍相关实体的权益,不针对其新加坡实体权益。有新加坡母实体属于责任成员才须MTT登记,包括非排除最终母实体、无其他控制责任成员的中间母实体,以及未由另一责任部分持有母实体全资持有的部分持有母实体。第13(2)、13(3)条还有适用条件。
IPE、POPE持股例子
不受合格IIR的最终母实体全资持有新加坡A,持有新加坡B七成,集团外Z持三成;A、B各全资持有外国C、D。须登记MTT,A填IPE,B因超过两成由集团外持有填POPE。不登记可能是没有新加坡责任成员、没有新加坡母实体,或外国中间实体IIR使本地MTT关闭。
DFE、GFE及授权联络人
须指定同一新加坡成员实体作为DTT申报实体DFE和GIR申报实体GFE。联络人是获DFE授权的具体个人,额外联络人填Other Comments。最终母实体代表新加坡成员、相关合营及其子公司,以及指定新加坡反向混合穿透实体作出任命。具体规则另见MTT/DTT指南。
纳入所有适用实体,包括年度内已退出者
列新加坡成员含常设机构、部分持有成员、合营及其子公司、少数持有子集团成员和实体,以及本地成立且非责任成员的反向混合实体。即使不是责任成员,也报UPE/IPE/POPE身份。测试年度内曾合并、年末前卖出或清算的也纳入;已不再为成员者在Other Comments写TIN、退出细节及日期。超过三十家使用配套清单模板。
排除实体与税务居民转移
排除实体通常不受MTT/DTT,但选择五年按成员实体处理时须列入适用清单。超过三十排除实体使用另一模板。新加坡成立注册实体在2021年11月30日后转移居民地的栏目不适用于新加坡分行;超过三十家时,从第三十一家起把TIN、新居民地区及转移日期电邮IRAS。
提交人与授权信
最终母实体董事或高级人员,如CEO、财务主管、副总裁、签税表人员,可直接提交。代表可以是本地成员或税务代理,须附最终母实体信头授权信,列代表机构名称地址、获授权提交并代表最终母实体及整个集团办理全部登记、董事/高级人员签署。信只须机构名,不必具体个人名;获最终母实体授权的人也可为DFE联络人。其他资料填Other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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