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P身份及第三版
2026年1月30日第三版整合早期LLP所得税指南。LLP在有限责任合伙法下是独立法人,但所得税采取透明处理:按分配收入向合伙人评税,而不是向LLP评税。个人合伙人适用个人税率,公司合伙人适用公司税率。海外法律下类似LLP取得新加坡收入时采用相同处理;有限合伙的差异另由专门指南说明。
扣除上限适用于其他收入
合伙人的LLP资本津贴、工业建筑津贴及业务亏损抵销其他来源收入时,须受相关扣除限制。当年相关扣除与历年已获相关扣除之和不得超过实缴资本。其他来源收入也包括同一LLP的非业务收入,例如利息。捐赠不受此资本上限限制。抵销同一LLP之后的业务收入,与抵销其他来源收入应分别处理。
25,000新元资本例子
A公司实缴资本为25,000新元。2024课税年18,000新元津贴及3,000新元亏损使用21,000新元额度,使30,000新元其他来源收入剩9,000新元应课税。2025课税年仅余4,000新元津贴可以抵销18,000新元其他收入,应课税收入为14,000新元;7,000新元津贴及8,000新元亏损按适用测试结转。此上限累计计算,并非每年重新取得全部额度。
哪些金额属于实缴资本
实缴资本包括未直接或间接退回的现金及非现金出资,以及合伙人有权取得但留在LLP内的过去会计利润。借给LLP的款项不属于资本,未来出资承诺在实际支付前也不计入。非现金资产及服务须按公开市场价值确认,并记载于合伙协议。留存利润部分按会计利润计算,不是仅按应税利润计算。
估值证明
以房地产、股份或证券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出资价值超过500,000新元时,须在相应年度报税表附独立估值报告。其他非现金出资在税务主管要求时提供估值报告。市场价值证明直接影响可抵销其他收入的资本额度。
提款及视同收入
合伙人以分配或借款形式取回出资或过去留存利润,会减少资本。基期末历年相关扣除超过减少后的资本时,差额根据第10(1)(g)条成为应税视同收入。同额同时成为视同LLP业务亏损,可抵销该LLP利润,不足使用时再结转。之后计算上限时,应从历年相关扣除余额减去此视同收入金额。
结转测试
资本及工业建筑津贴结转要求继续相同业务、行业或专业;退出LLP会丧失未使用津贴。公司合伙人结转津贴及亏损时,还须符合股权测试,即比较日期至少50%仍由相同人士持有。津贴比较产生课税年的最后一天,亏损比较发生历年的最后一天,再与申报使用课税年的第一天比较。捐赠最多结转五个课税年,不要求业务持续,但公司合伙人仍须符合股权测试。
转移及向前一年回溯
当年未使用津贴、亏损及捐赠,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及适用资本限制时,可按集团减免转移给合资格关联公司,或转移给配偶。当前津贴及亏损可以回溯抵销合伙人本人,或个人合伙人配偶,紧接前一课税年经指定既有扣除后的可评税收入。捐赠不能回溯。回溯仍受相关扣除限制,以及适用业务和股权条件约束。
将现有业务转入LLP
个人转让方须成为继续该业务的新LLP合伙人,才能保留未使用津贴。公司转让方须继续作为合伙人并满足股权测试;公司解散会丧失津贴。个人亏损没有额外指定转换条件,公司亏损则要求股权测试。捐赠仍受五课税年期限约束。特殊例外是1969年1月1日前开始的合伙业务:非公司转让方因第35A(4)条视同停止业务,即使加入新LLP也不能结转该业务津贴。
新合伙人加入、退休及退出
合伙人变动不会自动令所有留任合伙人的业务终止。业务继续相同时,留任者可以用旧津贴先抵销LLP收入,再抵销其他收入;后者须受资本上限限制。退出者丧失津贴,但未使用亏损仍可抵销其他收入,公司退出者须符合股权条件。捐赠在余下五课税年期限内继续可用,公司合伙人仍受股权条件约束。
税务拥有权及视同出售
计算津贴时,LLP业务资产视为由合伙人拥有。退休令退出者整份权益转移。LLP或普通合伙之间转移资产时,不在买方继续担任合伙人的人士视为全额转让;继续参与买方者则为部分转让。转到同一人士的独资业务,该人士自己的权益不变;转给其他独资经营者或公司则构成出售。公司售给LLP属于全额转让,即使其股东成为LLP合伙人也一样。
一般出售及第24条选择
全额出售通常令卖方产生结余津贴或结余征税,买方按购买价计算津贴。符合条件且共同控制的双方可选择第24(3)条,以税务账面余额转移;卖方出售课税年不计算该资产津贴或结余调整,买方按承接余额计算。指南说明此选择不适用于2010年2月23日或之后指定工业建筑交易,因此采用延续处理前须先核对资产类型及资格。
部分转移及明确拒绝
个人、普通合伙或LLP参与的指定部分转移,可选择延续处理;没有作出选择时,税务主管为简化行政视为已选择第24(3)条。明确拒绝则按公开市场价值视为售给所有留任及新合伙人,为旧合伙人计算结余调整,并为新合伙人计算津贴。摘要表对卖方采用售价及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并以原成本为限。视同延续处理不等于忽略交易。
扣除次序及共用资产
附录一先将旧年及当年津贴抵销相同业务收入,较早课税年优先。汇总其余来源收入后,将多余津贴按比例抵销其他业务再抵销非业务收入,并在结转前考虑符合条件的转移或回溯。随后处理亏损,先旧年相同业务亏损,再其他来源;捐赠最后抵销余下收入,较早捐赠优先。共用资产同时产生应税及免税收入时,津贴须合理分摊,通常与费用分配基础一致。
Thomas:增加资本恢复额度
附录二中Thomas占60%权益,三年资本分别为50,000、50,000及60,000新元。首年29,400新元扣除全部可用。次年仅可新增20,600新元,留下3,400新元津贴及3,000新元亏损。2025课税年18,000新元LLP利润抵销津贴时不受其他收入上限约束;其后9,400新元津贴及600新元亏损使用新增10,000新元资本额度,余下2,400新元亏损结转。
Sharon:资本减少引致追补
Sharon占40%,资本由40,000减至30,000,再减至25,000新元。首年已扣19,600新元后,第二年仅余10,400新元额度。历年扣除30,000新元超过之后资本25,000新元的5,000新元,成为应税视同收入及同额LLP亏损。亏损先将12,000新元LLP利润降至7,000新元,再处理津贴。没有额外抵销其他来源收入额度,留下14,600新元津贴及2,000新元亏损结转。
三个资产转移例子
附录四使用成本30,000新元、剩余税务价值20,000新元的资产。买卖双方有共同合伙人并视同延续时,新LLP两年各申报10,000新元,按40%、30%、15%及15%分配。完全不同的买方付15,000新元,卖方产生5,000新元结余津贴并按80:20分配,买方三年各申报5,000新元。公司转LLP例子则比较选择承接20,000新元余额及按15,000新元售价处理,买方权益为80:20。
投资LLP及第10D条
LLP经营投资业务时适用第10D条。附录五按90%分配给Goodrich、10%给Brodrick;Brodrick承诺出资50,000新元,但只能计入实际已缴2,000新元。2024课税年抵销各自租金分配后的多余资本津贴,在第10D条下不能抵销其他收入,也不能结转。2025年先以资本津贴减少租金收入,再以受限工业建筑津贴抵销其他收入,Brodrick仅可用2,000新元。第10D条限制与资本上限同时适用,不能由资本上限取代。
经济权益转让、清盘及居民证明
转让经济权益但仍保留合伙人身份,不会免除原合伙人对LLP分配收入的纳税责任。受让者是否纳税按安排性质判断,例如权益作为服务报酬时可成为服务收入。清盘期间仍向合伙人评税,清盘人负责LLP税务合规。IRAS不向LLP本身发出协定税务居民证明,但新加坡税务居民合伙人可申请自己名下的证明。
经理、年度申报及账目
经理可以是雇员而非合伙人,也不会自动成为主要合伙人。没有任何合伙人亲自在新加坡时,经理须承担主要合伙人的报税职责。LLP年度申报须列明收入及各合伙人资本出资。营业收入低于500,000新元时,申报收入、毛利、可扣除费用及调整后利润或亏损,不须附财务报表;达到或超过500,000新元时,须附主要合伙人确认的报表。无论营业额高低,都须保存完整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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