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海外 ICT 定义
若申请人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WTO GATS),或新加坡参与的适用自由贸易协定所界定的海外企业内部调派人员,雇主可获 MyCareersFuture 招聘广告豁免。不同自由贸易协定有各自定义。按 WTO GATS,申请人在调往新加坡分支、关联企业或子公司之前,必须已在该公司境外工作至少一年。
WTO GATS 下适用的职位
申请人须担任符合下列职能描述的经理、高管或专家。仅有相应职位名称,不足以证明符合条件。
| 职位 | 职能要求 |
|---|---|
| 经理 | 主要管理机构、部门或分部;监督管理、专业或主管人员;有权招聘、解雇或作出晋升、准假等人事决定;对日常运营具有自主决定权。 |
| 高管 | 主要领导机构管理工作;具有广泛决策自主权;仅接受更高层高管、董事会或股东的一般监督或指导。 |
| 专家 | 具备高级专业知识,以及机构服务、研究、设备、技术或管理方面的专有知识。 |
家属与停留限制
海外 ICT 的家属一般不能申请 DP 或 LTVP;只有适用自由贸易协定明确涵盖,并符合当时申请条件时,才可考虑。入境属临时性质,期限受相关协定限制。准证到期或终止后,海外 ICT 一般不符合继续在新加坡就业或申请永久居民的条件。雇主可按需要考虑普通 EP;普通 EP 申请须遵守 FCF 招聘广告要求,除非符合其他豁免。
官方来源
依据MOM官方原始资料独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