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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企业内部调派人员:FCF 招聘广告豁免与限制

说明海外 ICT 定义、适用职位,以及家属准证与后续就业限制。

来源核对:

必须符合海外 ICT 定义

若申请人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WTO GATS),或新加坡参与的适用自由贸易协定所界定的海外企业内部调派人员,雇主可获 MyCareersFuture 招聘广告豁免。不同自由贸易协定有各自定义。按 WTO GATS,申请人在调往新加坡分支、关联企业或子公司之前,必须已在该公司境外工作至少一年。

WTO GATS 下适用的职位

申请人须担任符合下列职能描述的经理、高管或专家。仅有相应职位名称,不足以证明符合条件。

职位职能要求
经理主要管理机构、部门或分部;监督管理、专业或主管人员;有权招聘、解雇或作出晋升、准假等人事决定;对日常运营具有自主决定权。
高管主要领导机构管理工作;具有广泛决策自主权;仅接受更高层高管、董事会或股东的一般监督或指导。
专家具备高级专业知识,以及机构服务、研究、设备、技术或管理方面的专有知识。

家属与停留限制

海外 ICT 的家属一般不能申请 DP 或 LTVP;只有适用自由贸易协定明确涵盖,并符合当时申请条件时,才可考虑。入境属临时性质,期限受相关协定限制。准证到期或终止后,海外 ICT 一般不符合继续在新加坡就业或申请永久居民的条件。雇主可按需要考虑普通 EP;普通 EP 申请须遵守 FCF 招聘广告要求,除非符合其他豁免。

官方来源

依据MOM官方原始资料独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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