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员工
须为在新加坡受雇的公民及永久居民缴 CPF,包括董事、兼职/临时员工、为业务工作领取工资的业主家属、同时有其他雇主者,以及在新加坡订立协议的新加坡海员。战备军人入营训练期间,缴款包括薪资及 MINDEF 补薪,员工部分可收回。工作准证持有人从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当日起进入 CPF。须缴外籍员工征税的外籍员工不缴 CPF,但须缴 SDL。
缴款日期与迟缴
缴款于月底到期,应告知支付日期并准时缴款。无法做到时,应预先告知原因及预计日期,尽快补缴,并在企业未付款项中优先处理 CPF。次月 14 日仍未缴款可能触发下列罚则,该执法时点不改变月底到期日。
| 情况 | 可能罚则 |
|---|---|
| 迟缴 | 从次月首日起年息 18%/月息 1.5%,每月至少 S$5 |
| 违法 | 每项罚款 S$1,000–S$5,000,最多 6 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
| 再犯 | 罚款 S$2,000–S$10,000,最多 12 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
| 已扣员工部分但未转缴 | 最多罚款 S$10,000、7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
收回员工部分
雇主先缴双方部分,在缴款时从该月薪资收回员工部分。若非疏忽导致未能收回,须已完成缴款,并向 CPF 局提交员工书面同意或取得局方书面许可,才可后续收回;须在原应收回日期后的 6 个月内完成。缴款率请按 CPF 局现行表及雇主指南。
相关主题与办理服务
官方文件与参考资料
- CPF contributions ↗ 政府官网资料
- foreign worker levy ↗ 政府官网资料
- Skills Development Levy (SDL) ↗ 政府官网资料
- CPF Board’s Employers’ Guide to CPF ↗ 政府官网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