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招聘与招聘广告
FCF 要求公平考虑新加坡劳动力,不以年龄、性别、国籍或种族等与工作无关特征歧视。申请 EP 或 S Pass 的雇主通常须在 MyCareersFuture 刊登职位,并实际评估申请人。强制广告期至少连续 14 天,期间不应向候选人发出聘书。广告豁免不免除公平招聘义务;为客户招聘的人力中介同样须遵守。
违规行为与处罚
预先选定外国候选人后仅走广告程序却不审阅申请人,或发布歧视广告,违反公平雇佣指引。自 2020 年 1 月起,禁止办理准证一般至少 12 个月,严重案件可达 24 个月,涵盖新申请与续签。虚假声明已公平考虑候选人,可按 EFMA 起诉,最高监禁两年、罚款 S$20,000,或两者并处。
准证影响与投诉
准证一般有效两至三年,12 个月禁令可能使约三分之一至一半准证无法续签;24 个月禁令可能影响全部续签,并阻止新聘外籍员工。歧视广告或人事惯例可向 TAFEP 举报,也可通过 TAFEP 了解公平雇佣指引。
相关文件与参考资料
- 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 ↗ 参考资料
- MyCareersFuture ↗ 政府官网资料
- Employment Pass ↗ 政府官网资料
- S Pass ↗ 政府官网资料
- Report to TAFEP ↗ 参考资料
- TAFEP ↗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