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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出生婴儿的家属准证:42 天居留与 Special Pass

完整说明出生登记、护照与 DP 申请、ICA 和 MOM 新生儿 Special Pass 的不同延长安排,以及申请不成功时的合法居留处理。

来源核对:2026-10-12

出生登记与六周期限

符合资格的 EP 或 S Pass 持有人,可由公司为在新加坡出生的婴儿申请 DP。须在出生后 6 周内取得护照并申请合适的准证。

出生后 14 个日历日内向 ICA 登记。完成后取得出生证明与 ICA Advisory Note,该说明确认婴儿获准自出生日起居留 42 天。须在这段时间向本国使馆或高级专员公署申领护照,并申请及取得适当的移民准证。超过出生后 42 天而未保持适当合法居留,会涉及 Immigration Act 违法。

护照未发下时如何申请

雇主通过 myMOM Portal 提交,多数申请在 3 周内有结果。婴儿护照尚未取得时,上传护照申请证明,例如使馆证明已经申请护照的信函;必要时延长 Special Pass。

DP 获批后,签发前仍须取得婴儿护照。提交申请或收到批准,并不免除维持有效居留的责任。

区分 ICA 说明与 MOM 新生儿 Special Pass

持 ICA Advisory Note、护照在六周期限结束时仍未取得的,只应在该说明于 7 天内到期时提出 Special Pass 延长请求。

若婴儿已经持 MOM 签发的新生儿 Special Pass,而 DP 尚未办好,不须自行申请延长:该 Special Pass 自动延长 28 天。MOM 会在原到期日前一天,向登记手机号发送新的到期日。

不申请 DP 或申请被拒

不打算申请 DP 的,应向 ICA 申请访问准证或延长 Special Pass;到 ICA Building 四楼 Visitor’s Service Centre 前可先向 ICA 查询。

DP 申请失败时,须让婴儿在 Special Pass 到期前离境,MOM 不会再延长该 Special Pass;或向 ICA 提出延长居留请求。

官方来源

依据MOM官方原始资料独立整理。

MOM官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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