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新增内容
修订新增第 1(d) 段:外国公司股份在新加坡获批准交易所上市报价,且该上市属于主要上市。文件同时修改第 1(c) 段末尾标点,以接续新增项目。
上市条件须完整理解
条件包括外国公司身份、股份在新加坡获批准交易所上市,以及主要上市性质。只有海外上市,或仅属第二上市,并不是新文字所述类别。通知本身没有解释所有引用第十五附表条款的完整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与日期
部长依公司法第 8(7)(d) 条作出通知,2023 年 6 月 17 日制定,6 月 21 日以 S 383/2023 公布,6 月 28 日生效。本文解释这一特定附表修订,不把简短 PDF 描述为外国公司注册义务的完整指南。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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