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删除
S 371/2023 修改 2015 年收费及逾期申报罚款规定:第一附表第 9 项第二栏删除 (a);第 12 项第二栏删除 (g)。原文未列出相关项目的完整交易描述或调整后的费用,应结合修订后的完整附表阅读。
生效与依据
依 1967 年公司法第 411 条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制定、12 日傍晚 5 时公布,7 月 1 日生效;属于特定修改,不是取消全部申报费或逾期罚款。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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