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条款
S 117/2017 在公司文件提交规定第 36(1)(b) 条后加入 (ba),新增资料涉及登记册存放地点;简短修订没有重现第 36 条全部其他提交要求。
两项独立地点声明
控制人册须说明是否存于公司注册办事处,或获委任保管该册的注册提交代理的注册办事处;代名董事册也須分别作同样声明。只写代理名称而不说明对应保管角色,没有完整反映条文。
日期与范围
修订依第 411 条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制定并公布,3 月 31 日生效,是有日期的修订文件,而非完整现行登记册提交指南或中央登记册期限通知。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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