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认可短课程
旧大纲通常要求课程至少一小时才按时长计分。指引认为线上短单元可以实现特定学习目标,也便于专业人士日常持续学习。公共会计师首次注册与续期仍分别须遵守第二及第三附表的 CPE 要求。
半小时计分与独立学习目标
最低课程时长由一小时调整为 0.5 小时。原文说明,超过 30 分钟至一小时的课程可获 0.5 CPE 小时;认可对象须是能在半小时内达到学习目标的独立课程,并非所有短视频自动符合。
关联模块须完成整个课程才计分
若多个 30 分钟模块共同完成整体课程目标,须全部相关模块完成后才授予并记录小时数。例子是 FRS 115 四模块课程,分别涉及识别履约义务、履约义务的满足、交易价格确定及分配,以及列报披露。只完成一模块不能证明达成整门课程目标。
滚动三年上限
这些 0.5 小时课程在每个滚动三年期所需 90 小时结构化 CPE 中,最多占 50%,即 45 小时。该上限平衡短学习与较全面课程,并非全部 CPE 总量的上限。
实施与依据
2025 年第 1 号指引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发布,变更同日生效,引用会计师法第 13 条及公共会计师规则第二、第三附表;完整要求还须结合修订大纲阅读。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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