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名称与形式
准备合规的英文名称并核对可用性,确定合适公司形式。名称核准和商业牌照、商标权不相同,不能只保留名称就开始受规管业务。
02
二、经营活动
选择准确的主要及次要 SSIC 项目,确认金融、教育、餐饮等具体活动是否需专门许可。登记后业务变化,按适用程序更新。
03
三、资本和现金安排
股本按真实投资及经营需要决定。S$150,000—300,000不是所有公司或 EP 的统一门槛。把设备、工资、租金、税费和营运缓冲逐项列预算,资金来源及实际缴入情况如实记录。
04
四、注册地址
使用符合要求的新加坡地址,安排政府和银行信件的接收及跟进。注册地址可以与经营地点不同,但实际场地仍须满足业务用途等要求。
05
五、董事、股东与秘书
安排合资格股东及董事,至少一名董事符合本地通常居住等条件,秘书在注册后六个月内委任。外国人是否能在新加坡实际工作,应另按现有或拟申请准证处理。
06
六、财年与申报日历
按业务周期选择财年结束日期,确认首个财年和之后的申报安排。年报、ECI 和所得税申报有不同期限,不能只按自然年或成立周年自行推算。
07
七、银行或支付账户
准备受益所有人、董事、业务模式及资金来源资料,由机构独立审核。传统银行和支付账户的功能、保障及费用不同,不存在注册后必先用某个平台几个月的通用规定。开户后按业务保存交易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