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真实居留与时间安排
记录在新加坡实际工作和生活情况。不要把住满两年或两张税单设为统一资格线,也不因正常出行就否定长期安排。
02
二、学历与资格
按 ICA 清单准确填写学习经历,EP 的 COMPASS 则另按 MOM 规则评估。研究生文凭不默认获得10分,课程名称不能代替实际资格和验证。
03
三、工资与税务
申报实际工资并维持相应支付、任职和税务记录。收入、税务居民身份和 PR 评估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为了申请填写无法实际支付的薪资。
04
四、家庭成员与共同申请
如实提供配偶、子女及适用家庭资料。亲属在新加坡生活是家庭背景的一部分,但兄弟姐妹并不因此都能加入同一 PR 申请;共同申请范围按适用资格核对。
05
五、本地生活与社区联系
持续参与符合兴趣和能力的活动,保留真实记录。保险、驾照和购置资产应根据需要决定,不以这些事项承诺固定分数。
06
六、职业与行业
说明真实岗位、专业技能和实际成果。MOM 紧缺职业的 EP 安排不能直接转换成 PR 行业优先保证。
07
七、说明与推荐
需要时以事实、时间和证明清楚说明个人变化。雇主或其他人的推荐不能取代基础文件,也不应夸大为决定结果的渠道。
08
八、创办人的业务
公司注册、合同、交付、财务和适用聘用记录应能解释实际经营。按业务需要选择场地及人员,不为满足传言临时制造收入或雇佣。再次申请应有已落实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