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名称与公司形式
按 ACRA 规则申请名称并确定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名称通常以 Pte. Ltd. 结尾。名称核准不代替其他许可或品牌权益检查。
02
二、股东与董事
外国人可按适用条件参与持股,至少一位董事须符合通常居住于新加坡等要求。合资格董事不限于公民和 PR 两个字面类别,外国人的本地居住、现有准证和任职许可要一起核对。
03
三、公司秘书
秘书须符合条件并在成立后六个月内委任,不能简单写成只允许公民。公司秘书、会计、税务代理的工作不同,外包合同应明确服务范围和负责人。
04
四、注册地址与经营地点
注册地址须符合本地法定条件,可与实际经营地点不同。门店、仓库、居家或共享空间有各自用途和许可要求,不能仅靠注册文件证明可以营业。
05
五、企业账户
银行或持牌支付机构独立进行身份、业务和资金核查。不存在新公司必须先开某种数字账户的统一规则,也不能保证注册后一定获准开户。
06
六、行业牌照
业务是否需要 SFA、MAS 或其他机关许可,应按活动性质判断;GoBusiness 可协助查找许可。不是所有营业执照都由 ACRA 发出,也不必等开户后才开始核对条件。
07
七、公司与股东税务
17%通常是公司应课税收入税率,而非所有营业额。股息及境外收入另有适用规则,不要将一层税制解释成任何股东在任何国家都不用再处理税务。日常账目、年度申报和真实经营记录需要持续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