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家庭成员一起办理?
PR 计划永久迁离时可申请放弃身份。主申请人放弃时,由其担保取得 PR 的配偶及未满21岁子女须一同办理;已满21岁的受担保子女,如选择放弃则另行申请。未解决的政府事务或国民服役义务,可能导致 ICA 拒绝或暂缓处理。
文件与国民服役确认
上传说明原因的 Annex A、护照资料及签名页,以及适用的家庭、更名或监护文件。有国民服役义务的男性须提交 Annex B,按年龄由本人/担保人作确认;正在服役者还须相关批准。每份上传文件不超过1 MB,非英文资料须有获接受的认证或公证翻译。
处理与交回身份证
线上申请,完整申请一般最长四周,部分可能较久。在新加坡的申请人建议留到办理完成,届时会获发30天访问准证。成功电子结果通知后14天内,通过驻外机构或挂号邮件交回蓝色身份证;遗失须附法定声明或警方报告。已失去 PR 者并非再放弃现有身份,应另外核对现行 REP 规则。
ICA 官方来源
依据 ICA 英文原文独立整理。完整文件及后续更新请查看所链接官方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