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与续签:问题1–3
Entry Permit 授予入境及 PR 居留,REP 在固定期限内支持再入境。经 MyICA 申请,到期前三个月可续签。ICA 于2025年12月前向所有 PR 签发 Entry Permit,包括此前未持有者。
在新加坡:问题4–5
一直在新加坡时 REP 到期本身不使 PR 失效。持有效 REP 出行并于到期前返回可保留 PR;建议出行前续签。
在境外:问题6–9
2025年12月1日起,从首次人在境外且无有效 REP 起180天内申请。及时申请者在等结果期间保留 PR;期限内回国仍须申请。入境须符合入境/公共卫生要求。
| 情况 | 结果 |
|---|---|
| 180天内申请 | 等结果期间保留 PR;获批后保留 |
| 申请不成功 | 结果发出翌日失去 PR |
| 未及时申请 | 180天期限结束后自动失去 PR |
PR 单次入境准证:问题10–12
规定期限内可按入境/公共卫生评估发 PRSEP,只限所列日期单次入境,不是新 REP 或重启180天期限。REP 拒绝使 PR 失效;人在新加坡时获访问准证。
逾期、拒绝及通知:问题13–17
错过期限不接受恢复身份上诉,须重新申请 PR 待评估。REP 不成功同样须新 PR 申请,不能靠上诉继续 PR。ICA 会通知身份失效。原件有2025年12月前对照;旧一个月安排不是现行180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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