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和取得 EP,是两件事
公司注册处理企业的法律设立;Employment Pass 申请处理申请人在公司任职的准证事项。两者应分别规划。不要将公司注册完成,理解为个人已经获准在新加坡工作。
第一步:先沟通业务与个人背景
先整理公司计划、拟开展的业务活动、创办人的经历、职位职责与薪酬安排。背景沟通的目的,是确定需要核对的条件及资料,而不是在尚未评估前承诺申请结果。已有公司的申请人,可先说明现有经营和人员情况。
第二步:核对 EP 的适用条件
EP 资格评估包括适用的薪酬要求及 COMPASS 条件,豁免情况另行确认。条件需结合申请时点、行业、年龄与雇主情况核对。雇主应同时确认适用的公平考虑框架招聘广告要求及豁免规则。
第三步:安排公司设立与实际经营事项
如尚未设立企业,可先确认名称、股东董事、注册地址与公司秘书等公司注册事项。业务经营、账务记录、银行账户及聘用安排按实际需求推进。具体顺序会受到资料准备、行业许可及各方处理进度影响,没有适用于每个企业的固定时间表。
第四步:确认递交主体和申请材料
MOM 说明 EP 申请由雇主或其委任的就业中介提交。申请前需取得申请人的书面同意,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系统要求递交。创办人背景下也应明确申请主体与授权安排,而不是把“自雇”理解为免除雇主申请步骤。
第五步:按结果安排签发与后续维护
获批后按原则性批准函及官方指引安排准证签发事项。经营开始后持续整理会计、税务与公司合规资料,并在续签前核对适用要求。若需要补件或申请未获批准,应根据通知重新评估下一步,而不是假设公司设立后准证一定可获批。
官方资料与进一步阅读
以下链接用于核对主管机构的现行说明。具体要求以申请时的官方规则及个案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