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IRAS

海事燃油 MFT:获批者本地采购免先付 GST

获批 MFT 企业采购合资格本地船用燃油时,可免于预先支付通常的 GST。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资格与申请文件

计划支持在新加坡成立或登记、为远洋船舶供应燃油的企业。申请者须已登记 GST,具备良好税务及缴款记录、有效 MPA 供油执照,以及完善内部控制。申请须提供 F16、业务资料、至少未来三个月仍有效的执照及最新经审计账目。

获批船用燃油可从已登记供应商采购而无需预付通常 GST,改善等待退款期间的现金流。须核对当前批准及燃油规格,不能认为名单内企业永远有效,或所有石油产品都属于获批船用燃油。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网页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