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IRAS

获批 3PL:委托人货物及指定本地交付

获批 3PL 企业可暂停指定进口 GST,并对特定计划之间的交付采用专门处理。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委托人、收货方与进口申报

境外委托人须符合指定未登记或 OVR 仅缴税条件。合资格自有货物、委托人货物进口及 ZG 出仓可暂停缴税;本地供应只在交付指定 MES、AISS、ACMT 或获批 3PL 者时,才适用相关计划处理。

申请须提供 F15、详细流向图、合同、经审计账目、承诺书、50% 门槛计算及认证 ASK 或 ACAP 文件。暂停进口不可申领未付税款。一般物流费及向未获批客户销售须另行分析,并为每次流转保存委托人所有权及收货方获批证据。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网页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