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资格及一般路径
COR证明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供申请协定待遇。FAQ允许新加坡居民公司申请,但排除非受益所有人的代持保管公司,以及由海外母公司控制管理的新加坡分支。2017年6月起一般使用电子申请,书面只限特定情形。本文件日期2021年12月15日,上述按该版本说明。
申请年度及全年居民身份
本版允许当前历年及前四年,十月至十二月可申请下一年。应填实际取得境外收入的历年,不是课税年度或财年。COR对应整个历年已在或将于新加坡行使控制管理。可选年度受成立及协定生效日期限制,子基金还受与VCC关系开始日限制。
授权及内部审批
公司员工及第三方须Corppass授权。编制者填并转交,审批者可填、批准及正式提交。FAQ说明审批者不会自动收到提醒,编制者须自行通知。待审批申请可由审批者修订,或删除后重建。正式提交回执可从企业税务通知调取,内部转交不等于已正式送出。
本版处理时间及通知偏好
FAQ说明电子申请七个工作日、书面申请资料齐全后十四个工作日,复杂个案可能更久。批准的电子版可在门户下载/打印。邮件偏好下另需一至三个工作日通知且无纸本,纸本偏好下邮寄最多四个工作日。这些是文件历史时限,并非重新核实现行承诺。
门户课税年度标签
历年2020的已批COR会显示于YA2021,即门户标签对应被证明历年的下一年度。伞型VCC为自身及子基金申请不同年份时,确认及回执会在VCC编号下列于最新课税年度,实际证明则分别列于对应年度。门户索引标签与申请所填历年不可混淆。
收入类别及不同客户
选择最接近类别,包括咨询、股息、运输、利息、管理/专业/技术/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佣金、保险、货物、软件许可或注明的其他收入。维护/支持可选服务费,运输包括海运/航空及旅客。同一国家及历年即使客户或收入类型不同,也无需重申,可下载原证明。
公司拥有的企业及VCC子基金
公司为其独资或合伙业务申请时,须书面提交公司及业务名称/UEN、理由、历年、国家、收入性质/金额、付款方、汇款日期及全历年在新加坡控制管理的确认。伞型VCC为自身及子基金申请,以各子基金税务编号识别,每次最多五个,更多须另批申请。
技术问题
FAQ建议申报前清缓存及关闭正在使用应用。持续错误经myTax Mail提供时间、公司及登录人编号、发生错误步骤、系统、浏览器/版本、消息或截图,文件也列企业税务电话协助。历史系统及浏览器示例只是示例,不代表须使用已过时产品。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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