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求
转出及申请公司须在新加坡成立、财年结束日相同,并满足 75% 普通股实益持有关系。可转金额取决于有关持股期间,年度中发生变化时不能只看年末。范围只涵盖合资格当年折旧、营业亏损及捐款。外国分支亏损、投资津贴及隔离类别等被排除。投资控股及休眠公司有特定限制,但部分捐款或建筑津贴可能可转。双方须按规定选择及申报并协调金额,不能无限制合并集团全部账面亏损余额。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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