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路线与代理进口
国际运输及符合条件的本地衔接路段可适用零税率,自由贸易区或指定区域的处理和仓储另有条款。区域以外的首段进口服务,须符合指定境外商业客户及直接受益条件,并保存路线与合同证据。
自 2023 年起,被视为低价值货物供应商的转运者,不能对相关运费、保险及行政费直接采用通常国际货运零税率。成本收回及代客户进口须判断主事人与代理关系,并正确记录许可证货主。货物尚未完成海关清关,不代表仓储服务自动不属 GST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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