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豁免
新加坡税务居民在新加坡收取政府退休金全额豁免。认可的新加坡退休金基金,于计划规定退休年龄退休时,1992 年 12 月 31 日前累积部分获豁免。应按居民或基金条件判断,而非仅凭款项名称。
申报应税部分
依原指引,1992 年 12 月 31 日后缴款对应的退休金须征税,例子区分历史基金金额与雇主后续增款。应税退休金填写于“Employment – Others”,同时含历史豁免与应税部分时,应取得基金明细。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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