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及事实
GST预先裁定01/2022共两页,针对未登记公司2021年出售非住宅物业。公司五十多年前为业务买入,1990年代停止原经营后,唯一业务是持有物业出租或资本增值。其他年应税供应不超S$1m,未卖过其他物业。
资本资产营业额排除
摘要说明追溯看历年应税供应是否超1m,前瞻看未来十二月合理预计。第一附表1C(2)将业务资本资产供应排除登记营业额。营业额计算排除,不等于所有商业物业销售本身都免GST。
结论及三项理由
税局认定资本资产出售,排除价款后其他供应未过门槛,因此本案不用登记。依据包括长期持有不似投机、1990年代后为出租增值且账列投资物业、没有其他销售。须综合事实,不能只以会计标签决定所有物业资本性质。
使用范围及实际核对
裁定只约束申请人及指定交易,不保证类似交易同结果,也不随之后法律解释更新。其他业主核对目的、使用、持有、账务及交易模式,并另计其他应税供应。本文覆盖完整摘要,不补造售价或广泛免税结论。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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