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交换的历史入门说明
这份两页图片型宣传册注明2017年5月。CRS是为税务目的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国际标准,目标是提高透明度并防止利用境外账户逃税。关于超过100个司法管辖区于2017或2018年启动,以及新加坡2018年开始交换的描述,属于实施初期时间线,并非今天尚待开始的安排。
新加坡金融机构的职责
宣传册说明,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加坡的存款机构(例如银行)、指定保险机构、投资实体及托管机构须确定所有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地,并向IRAS申报相关账户信息。IRAS按主管当局协议(CAA)与有关司法管辖区交换,CAA通过税务行政互助公约等既有法律工具执行。境外金融机构也会识别新加坡税务居民,经当地税务机关向IRAS交换账户资料。
既有、新开及实体账户
2017年1月1日前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可要求证明,即使持有人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已持资料显示境外税务居民迹象时也可进一步查询。该日起新开账户须以自我证明声明全部税务居民地。公司、合伙或信托账户可能还须提供实体税务居民地,以及某些情况下实际控制个人的资料。国籍不能替代税务居民判断。
准确申报及情况变化
应配合金融机构并提供准确资料,长期到境外工作等影响居民身份的变化须告知。故意提供虚假税务居民资料属于违法;原册脚注列明定罪后最高S$10,000罚款、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这是来源的法律说明,不代表对个别案件处罚结果的预测。
怎样确定税务居民地
原册一般以居住时间说明个人身份,以注册地点或实际管理地点说明公司身份,同时强调各地规则不同。可参阅OECD各司法管辖区税务居民规则,咨询有关税务机关或税务顾问。册内保留历史IRAS CRS网址及[email protected],并说明它是入门资料,不涵盖所有税务问题。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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