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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EP:雇主义务、清税与合法停留

完整说明注销期限、提前申请、返国费用、家属影响及临时停留。

来源核对:

期限与例外

不再为雇主工作时,最后通知期日后一周内注销,可提前 14 天:2 月 15 日注销可从 1 日申请。永久离境者一周内注销,除非已到期。成为 PR 或准证已到期无需注销,但仍在新加坡须有合法停留,通常请求 STVP。

注销前

合理通知返国,离职至少一个月前办理 IRAS 清税,结清工资等事项。除本人书面同意负担外,雇主支付含托运行李机票及连接交通,至本国国际入境口岸或最近家乡区域。订票前核实航空公司登机及返国入境要求。

流程、家属及 STVP

雇主或 EA 在 myMOM EP eService 注销,除提前预约日期外即时。关联家属准证同时注销,不能恢复。仍在境内可注销时或 EP 到期后一天内请求 STVP,从申请起最多 90 天,双方获电邮,离境时出示与有效护照。

注销后

等候离境也不能工作,卡片剪断丢弃。确保合法停留,逾期可罚;超过签证期限及雇用无有效工作许可外国人均属违法。

官方来源

依据MOM官方原始资料独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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